对方经营不善、欠款众多怎么办
债权人:一家生产通讯设备的外资公司(甲方);
债务人:某港口港务局(乙方);
为建设港口,设立了一个临时指挥部,由指挥部向甲方订购一套通讯设备。但由于设计方面的问题,政府冻结了这个指挥部的所有建设资金,直到现在还未解冻,致使此合同尾款甲方无钱支付,拖期至今。
后债权人将此笔帐款交由华予信公司进行追收。
我们首先与港务局局长联系,但其态度强硬,以无钱为由拒付。根据港务局为行政单位的性质,追款人员层层上告,其间多次拨打该市市长热线,并通过此方式找到该市主管建设的秘书长。并同时向港务局发出最后通碟,以商业信誉及该市对外形象等方面进行施压,在我公司不懈努力及政府秘书长的过问下,港务局开始与我公司接触商洽此事。并在上级未能批款的情况下,从内部运作中挤出款项清偿了部分款项,并对剩余款项订立了还款计划。此计划还款期较长,虽客户同意了该计划,但该单位资金困难,有理由怀疑其到期是否会很顺利的还款,我公司为保证客户利益,在未到还款期的情况下继续不断追收,该局表示还款确有困难要求用车辆抵偿,我公司未同意,要求其必须现金尽快还清所有欠款,目前此案还在追索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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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3-03-23 22:22